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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的如意算盤-股票信託〈解說:李清輝律師〉
新聞: 今年7月鴻海公司董事長郭台銘宣佈,將拿出8萬多張、市值近百億元的股票設定期間5年的信託,並將每年股息發放給對公司有貢獻的員工,此一創舉獲得各界好評。 郭台銘董事長原來的如意算盤是,如果將其股票所生的股息每年直接發放給員工,則將被課徴高額之贈與稅。 但如果將其股票設定信託,再將使員工享有信託期間內之股息,則課徴之贈與稅額度較低。 雖然後來財政部認為郭台銘董事長之信託方式並不符合相關規定,仍需課徵高額之贈與稅,不過,就郭台銘董事長原來的如意算盤,為何能達到節稅的效果,稍做說明如下。 法律教室: 以郭台銘董事長的例子來說,市值100億元的股票,每年股息約10﹪,也就是大約10億元,5年下來,贈與之股息時價約50億元。如果將這50億直接贈與員工,則必須課徵50﹪的贈與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十款),也就是必須課徵25億元的贈與稅(50億×50﹪=25億)。 但如果市值100億元的股票,設定期間為5年的信託,信託期間內的股息歸員工享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條第二、三款規定計算出來的股息時價大約為4.85億 則4.85億課徵贈與稅大約為2.425億元(4.85億×50﹪=2.425億)。 二者相較之下,大概可節省22億的贈與稅。 雖然郭台銘董事長的股票信託案目前可能因為其他因素而觸礁,但他原來的如意算盤可是可以節省數十億元的稅。 在外國信託常成為避稅工具,在台灣因為採取實質課稅原則,使得信託並無法達到避稅的效果,但在某些情況下,信託有可能達到節稅的效果,上述郭台銘董事長的信託案即屬適例。 因此,在台灣擅用信託雖不能避稅,但有時也會達到節稅的效果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