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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扣繳憑單的金額不正確!〈解說:李清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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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們這陣子應該都陸續接獲薪資扣繳憑單,國稅局正蓄勢待發準備查緝不法逃漏稅之企業。國稅局提醒企業們,虛報薪資一旦被查到,不僅要補稅還要處以罰鍰,那些被利用的人頭,倘無法證實自己受僱於該公司,則短漏報的薪資所得稅須由人頭負責繳納。國稅局希望先予以提醒避免事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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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個會計年度的結束,大家正忙著整理舊年度之帳務,勞工大多也是此時收到薪資扣繳憑單,此時最常發生的是,扣繳憑單上所載之所得高出自己實際領取之所得,如此一來,企業不僅可以提高自己成本,減少繳納營業所得稅,但無辜的勞工卻因所得增加,必須繳納較高之綜合所得稅,勞工心中縱有百般不願意,但為能保住飯碗也只能忍氣吞聲。
 筆者在此教大家一個不僅可以不用委曲求全又能兼差賺錢的方法。今日公司虛報薪資提高成本,當然爾,其繳納稅額將減少,簡言之,就是有逃漏稅。勞工可以向稅捐機關檢舉納稅義務人或扣繳義務人有匿報、短報或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行為之逃稅情事,如經查明屬實,稅捐稽徵機關會將罰鍰之百分之二十作為獎金,且稅捐稽徵機關對於檢舉之人資料會加以保密,此乃所得稅法第一百零三條明定。大家聽了是否覺得很心動呢?罰鍰的百分之二十耶!而且老闆又不知道是你搞的鬼!
筆者再詳細解說取得檢舉獎金的條件,分述如后:
1. 檢舉案要經稅捐機關查證確有事實。
2. 漏稅事實確定後其補稅及罰鍰金額亦經確定。
3. 稅捐機關發通知補稅。
4. 漏稅人繳稅稅款。
5. 檢舉人不可以有參與逃稅行為。
6. 檢舉人不可以是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