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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色隱形眼鏡,網拍重罰〈解說:張貴閔律師〉
新聞:   在日本藝人濱崎步帶動下,配戴「黑色隱形眼鏡」,已成美眉變大眼睛的利器。衛生署今日強調,台灣從未核准任何變色隱形眼鏡,呼籲民眾不要配戴這類非法鏡片,以免損及視力。   「黑色隱形眼鏡」又有「娃娃晶片」、「瞳孔放大片」之稱,宣稱配戴後可讓眼睛變大,但事實上這在台灣全屬非法商品,衛生署最近並根據拍賣網站內容,一舉查獲11件違法販賣「黑色隱形眼鏡」的賣家,予以重罰。衛生署藥政處副處長劉麗玲表示,衛生署目前僅核准兩類隱形眼鏡,分別是硬式透氣與軟式隱形眼鏡兩種,都是用於矯正視力,從未核准具有放大眼睛或美容效果的變色隱形眼鏡。   台大醫院角膜科主任胡芳蓉表示,每個人角膜弧度不同,配戴太緊的隱形眼鏡,角膜易缺氧,配戴弧度過大者,角膜易與眼鏡產生摩擦,但網拍販售的隱形眼鏡,並無法讓民眾量測角膜弧度。胡芳蓉並表示,染色隱形眼鏡透氧率常跟著降低,且若隱形眼鏡周圍不夠平滑,不僅易傷害視力,還可能造成眼睛發炎、潰爛等危機。三總眼科部主任呂大文表示,染色隱形眼鏡使用染料不明,褪色的色素可能損及視力,民眾從網路購買隱形眼鏡,缺乏官方認證把關,非常危險。 法律教室:   衛生署從拍賣網站查獲的這11件非法變色隱形眼鏡,有1件是個人從韓國攜入販售,已依藥事法[$916012$]第27條規定,處以3萬至15萬元罰款,其餘屬藥商販售非法醫療器材,依藥事法[$916097$]第84條:「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規定,分別處10萬元以下罰款,並得併科3年有期徒刑。   當然除了藥事法所規定之外,亦當得依民法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不過,無論如何的求償與處罰,都換不回健康的眼睛,所以愛美的人一定要小心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