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鈔票糖果賀發財 ,小心侵權反破財〈解說:楊廣明律師〉
新聞:   年節到,許多糖果上面都會印上象徵發財的包裝,像是元寶或是魚的造型,不過現在市場上出現一種假鈔糖果,包裝紙直接拿真鈔當樣本,上面還有中央銀行印製,這種鈔票糖果,大人小孩都愛,真錢假錢無所謂,可以把白花花的銀子吃下肚,討個好彩頭,面額越大,民眾越愛,民眾都想買個討喜的糖果好過年,才一推出就被買光光,但是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隨便亂印國幣,可能會吃上侵權官司。   糖果外包裝做成紙鈔的樣子,比真鈔小了20倍,有兩千、一千、五百、兩百及一百的各種面額,上頭還有中央銀行印製的字樣,這種仿照鈔票圖樣的包裝紙,雖然印上了「玩具鈔票」4個字,但還是明顯違法,民眾還有零售商,想買白花花的鈔票糖果過年,還是得小心為妙。 法律教室:   前一陣子縣市長選舉時某政黨曾刊登「禿鷹銀行」廣告,直接使用千元紙鈔花樣,中央銀行當時公開表示,仿照現行鈔券圖案,如果出現「中央印製廠」、「中央銀行」及「中央銀行總裁」印章等字樣,已經違反「商標權」,要求各界不得再使用,以免觸法。   另外,依[$301606$]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一、影印、縮印、放大通用之紙幣,並散布或販賣者。  二、製造、散布或販賣通用紙幣、硬幣之仿製品者。」,雖然社會秩序維護法屬於行政罰的部分,但是攤販和民眾仍須注意,如果糖果上使用國幣圖案未修改紙鈔字樣,除了涉嫌侵權,還可能會被罰錢,新年期間討個吉利卻吃上官司,真的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