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庫 >法律專題 >發燒頭條
找槍手代考電腦證照 ,恐吃上官司〈解說:李清輝律師〉
新聞:   陳姓男子某日由電子信箱中收到某代考集團寄發之廣告信,大意略為該集團可安排槍手代考電腦認證測驗,藉此招攬客戶。適逢陳姓男子求職時,因未取得任何專業電腦證照,而屢屢碰壁,遂依照該廣告信中所留之聯絡方式與該集團聯絡,希望該集團可代為安排,該集團便要求陳姓男子提供相關資料,並給付一定報酬。一段時間後,該代考集團告知陳姓男子已安排人員完成代考,並將證照寄交陳姓男子。嗣因刑事警察局偵九隊接獲檢舉循線清查,發現國內不法取得證書達三百多人,約佔國內取得證照者三分之一,警方表示將傳喚涉案委託代考考生到案說明。 法律教室:   依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規定之詐欺罪依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於新聞中之陳姓男子請代考集團安排槍手代考,並提供個人基本資料、身分證影本等資料,以求順利取得專業電腦證照,惟此行為已足使相關機構陷於錯誤,而核發證照,該等證照復有一定之財產上價值,是陳姓男子恐有涉犯詐欺得利罪之虞。 另陳姓男子尚有觸犯偽造文書罪之可能,依我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規定之偽造特種文書罪之規定,依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若陳姓男子提供個人基本資料、身分證影本等資料,係為了方便代考集團據以偽造身分證完成報考手續及代考,則陳姓男子尚有觸犯前揭規定之可能。 奉勸眾位網友,若有意透過此途徑取得電腦認證執照者,切莫輕易以身試法,輕則留下前科紀錄,重則須入監服刑,人生將留下不可磨滅之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