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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家十六重人格 刷卡賴帳〈解說:李婉華律師〉
新聞:   一名殘障女音樂家,日前上網刷卡四十多萬買東西,事後卻賴帳,被業者控告詐欺,但女音樂家說他有多重人格,內心住著十六個不同的人,這次惹禍的是個小女孩,不是她本人,檢方採信女音樂家的說法,裁定不起訴。女音樂家表示:「當他們(內在人格)出來的時候,我不知道。」上網刷卡四十多萬,買了快三百件商品,女音樂家卻完全沒印象,帳單寄上門,她一度以為信用卡被盜刷,還報警,直到網路購物公司控告她詐欺,才知道她的內在人格惹禍了。   女音樂家說,她五年前被榮總診斷出有十六個不同人格,其中有一個男生,另外大多是七、八歲的小孩,起初她也無法接受,不過現在可以寫紙條,跟十六個內在人格溝通,相處融洽。 法律教室:   一九七七年十月,美國俄亥俄州州立大學附近,發生一連串搶劫及強姦案件。警方依被害人的描述及指證,逮捕了一名名為「威廉‧密里根」的年輕男子。其後,一切原本應當照常理一般,由檢方起訴、法院判決,然後執行應有的刑罰;然而,事實卻不是如此。   威廉‧密里根,美國史上第一位犯下重罪,結果卻獲判無罪的犯罪人,因為他是一位多重人格分裂患者,依照心神喪失行為不罰的原理,最終獲判無罪。經過心理醫師及專家的鑑定,發現他不但患有人格分裂症,而且分裂後的不同人格竟多達24種。   「多重人格」(multiple personality)一詞,原為心理學領域的專業名詞,其學術定義及病理上的界定,有一定的專業範疇,並不是我們未徹底研究過的人所能判斷的。常常聽到周遭的人這樣抱怨:「我最近情緒不穩定,時好時壞,人格簡直就要分裂了。」或是「別看他先生在外面一副好好先生的樣子,其實經常在家裡打老婆出氣,簡直就是有人格分裂症」。這些都是濫用專業名詞的情形。其實,大部分的人對於自我人格多元的傾向,都有一定的認識。我們對於情緒上的變化、自我人格的轉變,都有意識上的認知。比方說「我最近情緒不穩定,時好時壞!」,這是情緒上的變化,當事人自己對於這種變化相當清楚,也有一定的掌握能力。對於後者,頂多能說他表裡不一,具有暴力的人格傾向,但不能說這就是「多重人格」。   依我國刑法第十九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雖然至今醫學尚未能明白多重人格發生的原因,但是多重人格的認定必須嚴格按照專業機構的診斷標準來判定,本新聞中的女音樂家有多重人格的病歷在先(有醫院的病歷資料可以做為證據),刷爆卡的事實在後,因此檢察官才會採信女音樂家的說法,雖然不必負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的詐欺罪刑責,但是民事部份仍須負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