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庫 >法律專題 >發燒頭條
強行求歡被殺,保險賠不賠?〈解說:張貴閔律師〉
新聞:   小強是個喜歡上網的網路一族,在網路上認識了不少朋友,其中阿美就是他在網路上認識的,兩人在網路上相談甚歡,進一步兩個人就相約外出,阿美果然是人如其名,貌美如花,而小強則是身強體壯。兩人深交之後阿美發現小強是個有勇無謀、無所事事的傢伙,對小強日漸冷淡;反之,小強對阿美則是十分喜愛,泥足深陷不能自拔。一日兩人相約談判分手,阿美要求分手,小強不但拒絕還向她強行求歡,兩人為此拉扯,阿美一時氣憤,持刀刺入小強左胸,傷口過大流血不止,小強於送醫途中死亡。小強在生前保了巨額保險,小強的家人在小強意外死亡後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保險公司認為他的死涉及犯罪行為而拒付意外險,法院最後則認為小強意圖強制性交,但後來已停止這些行為,才遭阿美持刀刺死,且阿美刑事責任上被認定是傷害致死,並非正當防衛,顯見小強的死亡與他的犯罪行為之間沒有關聯。 法律教室:   在現今社會,保險已經是全民運動,加入保險不過是為保障自己或家人,然亦有許多不肖人士覬覦保險金,投保巨額保險再藉由傷害自己或他人為手段取得保險,為遏止此種不正風氣也為導正保險功用,在被保險人或要保人故意致保險事故發生的情形,保險公司是可以不理賠的,另在被保險人因犯罪行為致自己死亡之情形,保險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三項「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犯罪處死」係指被保險人因犯罪經法院或軍事審判機關依法判處死刑確定且經依法執行刑法者而言,如此小強的情形並不符合,惟保險公司於保險條款中多會另外約定犯罪”致”死亦在不理賠之列,此種約定明顯與保險法有違,學者對此約定多採質疑之態度,惟實務上多數仍肯定此種約定之效力。 小強在強行求歡時並未預料自己會死亡,所以對自己的死亡,並非因小強自己的故意所導致。至於是否屬因自己犯罪導致死亡?小強是因向阿美強行求歡反遭阿美剌死,阿美的行為若經法院解讀只是在正當防衛則保險公司是可以拒絕理賠的,然如果阿美的行為經法院認定是一種犯罪行為,則小強是因為”別人”的不法行為而導致自己死亡,此時保險公司仍應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