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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追索債務小心犯法〈解說:張國隆律師〉
新聞:   國內某服飾連鎖店X&D,日前傳出因為經營不善,積欠廠商數億元貨款,月初3千多萬的支票跳票,廠商為避免債權受損,帶了20多人到X&D倉庫,搬走60幾萬件衣服,價值3億元,但是強行破壞鐵門違法,因此警方將廠商負責人和20多名搬運工,函送法辦。   3千多坪的倉庫,X&D成衣貨品被搬的所剩無幾,20多名搬運工,有些工人累到直接躺在手推車上,有的乾脆坐在衣服堆裡休息或門口貨車上,堆了滿滿用紙箱裝好的衣服,還有一大堆來不及搬上貨車的成衣,就直接放在倉庫口。   國內知名服飾連鎖店X&D,創立於1994年,在國內有160幾家分店,大陸和香港也有連鎖分店,不過,卻疑似因為負責人經營不善,積欠廠商達數億元的貸款,至月初3千多萬的支票也跳票,廠商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帶了20幾個人,到X&D位在泰山和新莊的倉庫,破壞鐵門,強行搬走60多萬件衣服,價值3億元。   廠商供稱,因為X&D負責人避不見面,才會出些下策到倉庫搬回成衣貨品,但,強行搬走衣物,還是觸法,警方將20幾名搬運工,和廠商負責人,通通函送法辦。 法律教室:   由於社會經濟不景氣,許多企業資金週轉不靈,公司本身資產與負債發生無法平衡,或因公司負責人本身的私人債務問題,進而負責人將公司本身資金運用於自身債務的週轉,或是將公司的資金以五鬼搬運法,將其資產移轉到外國,最後讓許多債務人是欲哭無淚,債權人想追債但債務人卻已經在國外享福,此情形更是屢見不鮮,例如:之前的博達事件、磐英科技案、廣三掏空案、太電胡洪九掏空案等。   上述本案例中的債權人,為避免自的債權受損,故在發生退票、跳票時,不透過法律所規定的正當途徑,向債務人追索債權,債權人逕將自行決定至債務人的倉庫搬取成衣、成品等有市值的物品,表面上可能認為合於法律的行為,但實際上卻已經觸法。上例債權人無債務人的同意,即將債務人倉庫的大門強行破壞,進入內取走成品,可觸犯[$300327$]刑法第306無故侵入住居罪、[$300346$]320竊盜罪或[$300351$]325搶奪罪、[$300385$]354條毀損器物等罪,所以奉勸各位債權人應謹慎自己的追索行為。 為此,特別建議想借錢給企業體或個人的投資朋友、大眾應要特別小心,除有請對方開立本票、支票、借據或有同等值的動產或不動產作為設定抵押。另外,若係因企業體與企業體之間的商業往來交易,則應注意企業體本身是否出現財務不良等情況,如有設定抵押不動產或動產則更為有保障,惟一般商業往來都是採取誠信原則,是以執行面有其困難的地方。建議有法律相關的問題,最好與專業的律師事務所作事前的策劃,避免事後才感慨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