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庫 >法律專題 >發燒頭條
向地下錢莊借錢小心愈借愈多〈解說:張貴閔律師〉
新聞:   刑事局偵二隊和新竹縣市警方,在凌晨執行年前掃黑的勤務工作時,查獲以游x豪為首的四x幫暴力討債犯罪集團,警方順利拘提逮捕到這兩名治平對象游x豪和歐x平到案,這個犯罪集團除了有運用暴力討債之外,另持變造簽單向六合彩組頭勒索中獎的彩金。有被害人向他們借新台幣三萬元,竟然被脅迫簽下八十九萬元的本票,還有被害人被打傷後,被強迫跪在大馬路上,游嫌及毆嫌還以綠茶淋在被害人傷口上,讓這些被害人痛不欲生,其凶殘暴戾之程度令警方,都覺得不可思議。 法律教室:   年關將近,許多人可能因為拿不出壓歲錢給親屬,擔心自己面子掛不住,轉而向地下錢莊調渡,產生的社會問題相對會較多,像暴力討債即是我們常見的。上案中游員、毆員於收取不到被害人的財物後,就傷害、恐嚇、重利、妨害自由等違法行為來進行追討,後被警方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起訴,有關[$301308$]組織犯罪的定義,係指三人以上,有內部管理結構,以犯罪為宗旨或以其成員從事犯罪活動,具有集團性、常習性及脅迫性或暴力性之組織([$301309$]組織犯罪條例第三條)。另有關實務上現今的檢察官對於詐騙集團成員,亦會用組織犯罪條例來檢辦,以加重量刑。
※參考相關【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