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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從醫卻被起訴〈解說:張貴閔律師〉
新  聞:   台中市的中X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的一名神經外科王姓女醫師,於民國95年間8月間,接任值日醫師,主要業務負責住院中的病患,其中有一位病患在接受她的手術後發現有不適的情形,不僅沒有加以觀查及治療,同時也未通報上層,使得病患無法順利進食、行動等後遺症。案經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依將她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予以起訴。   患有腦內腫瘤疾病的林姓病患,94年底時前往中X醫大附設醫院接受邱姓主治醫師手術,同時安排住院手續,在手續之後即由王姓女醫師值日負責照護及醫療。不料病患卻在手術後,出現嘔吐、瞳孔放大、頭痛等不利的病情,以及緊急惡化的狀況,可是王姓醫師卻只有施以藥物治療,並未親觀查病人進一步的情形。病情在持續惡化中,昏迷指數也從十四分降至六分,王姓醫師自始自終皆未親自觀查,也無通報主治醫師,使得延誤治療最皆時機。 法律教室:   有不在少數的民眾都有開刀的經驗,而開刀在法律上的認定,系屬有相當風險的行為,即便是透過知名或經驗豐富的醫師,或是受過專業訓練的醫師等等,亦有可能發生死亡或重傷等情形,故在上述正常合理的手術情形之下,還是有可能發生不幸的消息。是故上述案件中,林姓病患對中X醫院及其值日王醫師,可否進行刑事訴訟及是否會成罪,皆觀看起訴之後,請求法院依職權調查王醫師,是否對於病患確實有疏失等因素,最終本案可以起訴的事由,關鍵在於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的鑑定報告,鑑定的結果證明是病患的傷害與王姓醫有相當因果關係,故行醫為求行善,卻遭起訴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