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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不好亂報警 小心荷包失血〈解說:李清輝律師〉
新  聞:   花蓮某高職「戢」姓教師因為心情不好,某日傍晚開始狂撥消防局電話六十多通,經花蓮消防局報警處理,認為有惡性之嫌,今天依「消防法」罰這名戢姓老師一萬五千元罰款。   花蓮縣消防局表示,昨天傍晚勤務中心119接到一名自稱是任職某高職的戢姓教師,一再用手機向消防局勤務中心報案,表示他心情不好,請求消防人員前往「救援」,但是當消防人員抵達現場時,只見戢姓教師一臉「醉相」,沒有任何傷害與疾病。   消防人員返回消防局後,戢姓老師的求救電話又來了,一直到凌晨一點多鐘都還在撥打求救電話,前後約六十多通,讓消防局相當苦惱,最後向警方求援,警方依法,罰戢姓老師一萬五千元。   消防局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亂撥打119電話,以免害人害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法律教室:   消防局每一次出勤救援,所耗費用往往是出乎一般人能想像的,那些都是耗費納稅義務人辛苦血汗錢,為了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儘管所費不貲,政府還是要建立完整的消防管道,當然消防局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環。   如有私人濫用公共資源,情節重大者,以刑法處罰不為過,而如果是因為心情不好狂打消防局的電話者,依消防法[$917623$]第36條,無故撥火警電話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本件新聞中的戢姓教師心情不好,請求消防人員前往救援,但當消防人員抵達現場時,只見該名教師一副醉相,沒有任何傷害與疾病,儼然就是無故撥火警電話,又連續撥了數十通電話,警察依法處最高罰鍰,期望戢姓教師可以記取教訓,不要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