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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殺蟲劑 開罰
新  聞:   夏天到了又是蚊蟲頻繁活動與滋生的季節!請注意,你買的殺蟲劑是殺蚊蟲還是慢性自殺藥呢?環保署清查市售的環境用藥,查出雜貨店賣過期商品,更檢驗出滅X電蚊香、必X住系列家X除蟻餌,以及韓國威X滅蟻隊等知名品牌的有效成分超出規定;也有人違法上網賣殺蟑螂螞蟻用藥,遭罰款六萬到卅萬元。   環保署已要求店家將不合環境衛生用藥的產品下架,同時提醒買家若買到殺蟲劑或除蟻劑屬不合格之藥品為同一批次的話,可向廠商要求退貨。在密閉空間使用電蚊香,一定要先離開;一般來說,有效成分在正常含量下,應在六分鐘內就達到擊昏五○%蚊蟲。環保署毒管處處長說,製造、輸出入和販售環境衛生用藥,必須擁有許可證,上網販賣屬違法行為,可處六萬到卅萬元。去年針對超商、雜貨店、量販店和十元商店等場所不定期抽驗,清查出三萬三七一七件環境用藥產品,有四八七件不合格,其中以超過有效期限居多。進一步抽驗一二二件市售環境用藥產品,十一件的有效成分超量或過少,都是不符規定。   知名國內外廠牌,如滅X蚊香的百亞列寧成分(屬除蟲菊精)超量二六.五%;必X住系列的家X除蟻餌劑含硼砂超量八三%。最嚴重的是韓國出產的威X滅蟻隊,有效成分芬普尼是標準含量的兩倍。雖然尚不足立即危害人體,但長期可能導致蚊蟲出現抗藥性。環保署並在網路上查獲販賣「蟑不來」、「蚤門環護鎗」、「慌蟑(除蟑藥)」等十六件產品,透過入口網站業者查出販售者多為學生和家庭主婦,由於沒有許可證均被罰六萬元。 法律教室:   為防制毒性化學物質污染環境或者是危害人體的健康,特別制定[$920521$]毒性物質化學管理法以維護人民之身體健康安全為目的。「參照本法第一條」   夏天蚊蟲特別多正是除蚊蟲藥品的熱銷期間,廠商製造的除蚊蟲藥品系列繁多,甚至也有貿易商進口除蚊蟲藥品,若是產品不符我國規定,環保署依法保護人民之衛生環境等相關事宜,自然依法開罰單。首先,除蚊蟲藥品屬毒性化學物質,其製造、生產、販賣、運輸須依中央主管機關與事業主管機關,以釋放總量管制方式管制之。「參照同法[$920522$]第2條、[$920527$]第7條」   上則新聞商家展示之商品有含量不足與超過,及上網拍賣除蚊蟲藥品的販售者因沒有得到[$920531$]許可證均違反[$920555$]毒性物質化學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及[$920555$]第3款與[$920555$]第4款罰則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勒令歇業、撤銷登記或撤銷其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