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嬤告贏孫女 逐臭犬出門 〈解說:黃中信律師〉
新  聞: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自小與蔡奶奶同住北市文山區的女子駱小姐,在家中廚房飼養小黑狗cookie,卻懶得幫牠洗澡致全身又臭又髒,門鈴一響還不斷狂吠,祖母苦不堪言要求孫女將cookie送人不成,憤而挨家挨戶請五位鄰居連署,證明孫女的小狗影響鄰居安寧,再提告要孫女趕狗出門,台北地院法官認為小狗已影響屋主蔡婦生活及鄰居安寧,昨判駱女要把狗遷出住處。   駱小姐(二十一歲)與爸爸、奶奶、叔叔同住五樓老公寓,記者昨實地採訪,確有聞到狗臭味,但未達惡臭程度,駱小姐無奈表示:「cookie是黑色小土狗,一直都是我在照顧,完全不知道祖母告我,法院判把cookie送走,我很難過,不會把cookie送到公家單位,擔心cookie被安樂死,會送給愛狗人士,好好照顧牠。」   至於奶奶指她懶得幫cookie洗澡,駱女說:「cookie從小體味就較重,我大約一、二個禮拜洗一次,反而是奶奶都不管cookie,還對牠很兇,所以cookie才會吠奶奶。」對於孫女批評,房屋所有人蔡奶奶(六十多歲)昨不在家,無法得知回應。   這起罕見的祖孫為狗鬧上法院的家庭糾紛,緣於孫女駱小姐父親五年前送她一隻小黑狗cookie當生日禮物,就養在住家廚房,但奶奶蔡奶奶認為孫女不好好照顧,又很少幫小狗洗澡全身又髒又臭,只要有人按門鈴就不斷狂叫,嚴重影響生活品質及住家安寧,要孫女將狗送人不成,決定打官司將狗趕出家門。   駱小姐未出庭,法官引用《動物保護法》規定,認為駱女是飼主有照顧狗的義務,她把狗養在廚房,未定期幫狗洗澡,已影響家中衛生也影響駱女奶奶健康,另外,小狗聽到門鈴就狂吠,也影響自家與鄰居安寧,甚至引發鄰居連署要求改善,因此認定小狗已侵害駱女奶奶居住、健康、衛生等權利,昨判駱女要將小狗遷出住家。全案可上訴。 法律教室: 孫女因飼養的寵物發出惡臭及噪音,導致影響他人生活品質,嬤所提出請求將寵物遷出住家的訴訟屬於排除侵害訴訟。所謂排除侵害係是因為所有權受侵害而提訴訟反制,例如別人的違建佔用我家土地、公寓樓梯間被人裝設鐵門阻礙通行等,導致個人土地的所有權、公寓住戶共有的通行權受損,此時就可提「排除侵害」訴訟,要求對方拆除違建或還給通行權,以避免或制止損害繼續存在。《民法》此規定的原文是[$834$]第767條第1項規定,所有權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但為避免這項法條被濫用,提告的一方須舉證自己的權利受侵害。 本案雖是自家人打排除侵害官司,其實鄰居間也常發生類似油煙、噪音、樓梯間堆雜物、設鐵門等擾鄰事件,只要能證明受害,都可以打排除侵害官司,要求對方停止侵害行為。排除請求權可說是強力法律武器,對付惡鄰,民眾可一狀告上法院,獲得勝訴後,即可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排除環境污染。 常見的排除侵害訴訟如下: 1. 土地遭他人所有的地上物無權佔用,請求拆屋還地。 2. 鄰居發出噪音與惡臭影響環境及生活品質,民法[$860$]第793條 「土地所有權人,於他人之土地有煤氣、蒸氣、臭氣、煙氣、熱氣、灰屑、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 3. 著作權遭侵害。著作權法第84條「著作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
[$834$]民法第767條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 [$860$]第793條 土地所有權人,於他人之土地有煤氣、蒸氣、臭氣、煙氣、熱氣、灰屑、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