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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座未繫安全帶 2/1起正式開罰〈解說:簡文玉律師〉

新  聞:
新聞來源:TVBS
  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明天起將正式開罰!交通部統計指出,車禍事故中,未繫安全帶的致死率,是繫安全帶的3.6倍,所以2月1日起車輛一上路,只要發現沒繫安全帶,就將開罰1500元;12歲以下兒童則還有半年宣導期,將在8月1日起開罰,只是繫安全帶也是有撇步的,繫的方法若不正確,不僅無法發揮安全保護作用,還可能傷及肋骨。 黑色轎車車殼碎裂,擋風玻璃碎裂,坐在後座的國父孫女孫穗芬,因為沒繫安全帶,胸部、腹部遭受撞擊重傷,送醫不治,為了避免悲劇再發生,從2月1日起,警方將嚴格取締,只要一上道路,民眾被發現後座乘客沒繫安全帶,就將吃上1500元的罰單,但12歲以下的兒童仍有半年宣導期,預定8月1日起開罰。
  員警:「自2月1日開始,要執行大執法,要處罰1500元罰鍰。」
  只是取締後座沒繫安全帶,不管是從哪一個角度拍攝,都不太容易發現,如果車輛張貼深色隔熱紙,恐判也無法直接透過眼睛判斷,為了怕有人心存僥倖,因此未來員警執法,將以現場攔檢告發為主,確保民眾安全上路。

法律教室:
小客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半年宣導期結束,101年2月1日起,後座成年乘客未繫安全帶,將全面取締,由於取締難度確實較高,警方表示將以現場攔檢告發為主。

依據交通部統計,乘客未繫安全帶致死率超過繫安全帶的3.6倍,而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致死率為有繫安全帶的2.7倍;被稱為「邵曉玲條款」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去年完成修法,明文規定小型車後座乘客要繫安全帶。

交通部與警方針對成人訂出的半年宣導期結束,2月1日起,成人違規就必須受罰,一般道路違規會挨罰1500元,高、快速公路違規挨罰3千至6千元;12歲以下的兒童則仍有半年宣導期,預定8月1日起開罰

根據規定,如果計程車駕駛沒有告知乘客需繫上安全帶,員警也會針對駕駛開罰,但如已善盡告知義務,則會針對乘客開罰;交通部官員表示,由於多數車輛均已在後座貼上貼紙告知乘客需繫上安全帶,警方會認定為已經告知,除非駕駛沒有貼貼紙,否則,通常會針對乘客開罰。 此外,如果家中座車是未配安全帶的舊款小型車,應洽汽車材料行加裝,以符合交通法令規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1條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有關其安全帶之正確使用、實施方式、因特殊事由未能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處理、宣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 小型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有關其幼童安置方式、宣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等有關機關定之。
汽車駕駛人對於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單獨留置於車內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罰鍰,並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