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實經過 】
某公司積欠丁公司債務,經丁公司採取法律途徑獲得勝訴確定判決後,卻發現該債務人無資產可供扣押執行,也就是說丁公司對某公司所享有的債權無法獲得實現。 丁公司事後越想越無法平衡,開始找尋熟悉公司法領域的律師以求解套,最終在律師協助下找出得以求償的方法,獲得勝訴判決。
【 成功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