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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及格的愛情微積分
  阿敏是一位氣質出眾、活潑外向、臉蛋姣好漂亮妹妹,阿德與地瓜是同系不同班的同學,又是好友兼換帖;而阿德與阿敏是同班大家公認的班對。所謂「美人如此多嬌、竟惹無數英雄競折腰」而悲劇卻因為這複雜的三角關係而揭開序幕。

  每天阿敏與阿德都是伴隨著學校鐘聲一起上下課,當然也時常與地瓜這哥兒們「東混西混」,久而久之,地瓜也被阿敏
的氣質、美貌與善解人意所吸引,當然地瓜也因為阿德的關係,與阿敏成為好朋友,在阿敏與阿德吵架時,都分別找地瓜訴苦(就是當垃圾桶啦)!而地瓜就這樣心疼阿敏,而逐漸陷入不可自拔的愛情漩渦裡。

   期中考後某日午後,地瓜的手機響起悅耳的來電鈴聲,伸伸懶腰,拿起手機,突然心理振奮,「是阿敏打來的」 地瓜暗自竊喜(就是”暗爽”)

「喂,是地瓜嗎?是我,阿敏啦!」

阿敏聽起來好像有點憂鬱,地瓜穩定雀躍的心情後連忙回道「阿敏,我是地瓜啊,要請我吃飯喔?」地瓜故作輕鬆狀,想要藉由掩飾緊張、興奮的心情。
阿敏:「地瓜,你晚上有空嗎?」
地瓜:「我下午要打工,晚上八點以後有空,啊怎麼了?」
阿敏:「我已經受不了阿德”大男人”的個性,你是他的換帖兄弟,你應該比較了解他吧!」
地瓜:「唉唷,我的姑奶奶,”換帖”不是”蛔蟲”,希望你了解這兩者的差別!」
阿敏:「我的意思是說我想知道男生的想法,希望你能給我一些意見,有空嗎?」

 地瓜心想「答應也不是,不答應也不是」畢竟是好友的女友,基於江湖道義,本是理當嚴詞拒絕,但是~~~她是阿敏耶,哇靠,在特殊情形要有特殊的決策,此時「江湖道義」的優先次序絕對在「愛慕疼惜」之後~「江湖道義」牴觸「愛慕疼惜」一律無效!

「好啦,約在哪裡啊?要我去接你嗎?」

阿敏與地瓜就這樣,在晚間八點一刻,一起消失在學校側門黃黃的路燈下……。
阿德:「地瓜我問你,你是不是喜歡阿敏?當你是兄弟,你要老實回答我!」
地瓜心裡有些不安,但選擇了直率地回答「是啊,我喜歡她」事到如今,地瓜再也不願意輕易放棄這個機會。
阿德:「我愛阿敏,而且我們在一起也三年了!」
地瓜:「三年又怎麼樣,你知道阿敏的情況?了解她現在的心情嗎?當她需要你的時候,你在哪裡?她需要人安慰時,你又在哪裡?」
阿德:「即便如此,你就能背叛我們的友誼嗎?」
地瓜:「你有什麼資格這樣責備我?告訴你,阿敏要與誰在一起,是她的選擇,你憑什麼限制她? 」

阿德此時已經氣的說不出話來,緊握雙拳!似乎想要把地瓜埋進泥土裡。

地瓜接著說:「如果你們感情堅定不移,又怎會怕我介入呢?」

  學校操場旁的芒草坡上殺氣騰騰,倆人以往的革命情感與換帖情義,在芒草坡上隨風消逝,在一陣爭執後,倆人憤而離去!過幾天就是月圓中秋,同學們都在為中秋夜要去哪裡烤肉而開心的交談,而阿敏、阿德與地瓜之間,卻有一股劃不開的憂愁。

  阿德與地瓜竟然做出一個令人心疼、惋惜的決定……!
  某日地方新聞報導,某某大學兩名同系男同學,騎機車高速迎面對撞的死亡車禍。原來啊得與地瓜倆人在中秋夜竟然相約「比膽量」、「拼氣魄」來看看誰帶種、誰是男子漢,來決定誰有資格與阿敏在一起,於是如同電影情節一般,倆人騎機車以極速對撞,看看誰沒種先閃避!我想倆人都很帶種,都是男子漢吧,因為誰都沒有閃避,最後……誰都沒有資格與阿敏在一起。「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不知道倆人士為了愛情愛情不惜生命,還是作賤生命!

  某日有人問我「律師,您對於這件事,就法律的觀點有何評論?」
  我回答:「範圍未免也太大了吧,這該從何說起咧….我不知道你指的是『就狹義的法律條文規定來說』還是『就法律這個制度的任務及功能來說』嗯~這麼說好了,法律就功能性而言,它是維持社會基本秩序的規範,這件事來說,法律並無法限制、干涉阿德、地瓜與阿敏的三角關係,法律倘若以規範或條文的形式來限制、干涉,那就是違反「基本人權」;就法律條文規定來說,加害者與被害者都在同一時間內喪失了年輕寶貴的生命,而法律所保護的法益與應受處罰的行為也不復存在,所以,法律已經沒有介入的基礎與必要。」

  令人感慨與惋惜的是,想不到既是死黨又是換帖的兩人竟然成為對方的死神。「死有輕如鴻毛,重如泰山。」我腦海中浮現塵封已久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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