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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出價!誰先說出價位誰就是「輸家」

 網路訊息內容無法構成性交易證據時,警方就採取另外一些招式,例如堅持網友出價才肯赴約,或者以老鳥高姿態要網友出真價以免壞了行情,或者用激將的方法逼出價碼,舉例言之:

(1)小魚兒聊到一半,對方突然問:「一般你的價格是多少啊」,網友有些驚訝,猜想對方可能說他是牛郎,又怕回應不恰當,對方會覺得男生怎麼那麼土,只好硬著頭皮說:「一張至兩張」,看她有什麼反應。對方說:『太少了』,當事人覺得很糗,所以就趕快說:「也有一次有五張的」,反正是哈啦,隨便說說。但是這就構成了犯罪證據。

(2)小魚兒在聊天室留言「想做的請密我唷」,警員於是以潛水方式密談,詢問「有沒有做元的」,當事人說有,警員問價格,當事人欲言又止說「生活都是向家人拿錢」,警員笑他「長這麼大還向家人拿錢」,當事人就脫口回答「6000元」。雖然價碼出在密談中,並未公開,但是有了後來的價碼,「想做的請密我」就變成犯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