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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多日 多久可以跟檢察官見到面?

 兒少法29條的嫌疑犯,有很多都是從未交觸過檢警偵查的新手,面對這一連串的偵查程序,相信是無所適從,對自身充滿不確定感。到底多久才可以見到檢察官或者檢察事務官?需要多久才可以結束這種恐懼的日子?目前整理一系列兒少法29條的相關案例,發現從案發被抓至偵察終結,檢警動作長短不一,有短則二天結案,有長至一年或半載未偵結。所以到底要多久才可以見到美麗的檢察事務官松隆子或者古怪的檢座久利生公平,也許就要看大夥的造化囉!

 這裡還是簡略說明一下檢警動作吧,如果你是當天刊登曖昧訊息,遭警方誘至現場以現行犯逮捕者,那麼你將在二十四小時內解送到內勤檢察官處接受訊問,但也由於檢警共用二十四小時,所以時間很趕,案子不可能問得太詳細,如果分案結果是列為(速偵字),那真是恭喜你,因為你可以在二至五天內,獲得緩起訴的處分。萬一你沒能幸運獲取速偵字分案,那你就暫且忘記被抓這檔事情吧,因為暫時你會無法脫離這項惡夢。

 另外,也有可能是警察不積極誘捕你,而改以通知書方式通知你來說明,這時候你比現行犯逮捕的情況好一些,你可以更從容主張自己的刑事權利,但唯一的缺點是你想看美麗松隆子的時間會拖很久喔。如果你的分案結果是(偵)或者(撤緩偵)字號時,我想這個案子短時間內結不了,可能會經過八個月的時間耶,至於為什麼會這樣?不要問我,因為我不會是偵辦你這個案子的檢察官。

【援交被逮 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