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
法律知識庫
>
家庭法律
>
訂婚(婚約)
回列表
協議離婚
判決離婚
婚姻無效
訂婚(婚約)
異國婚姻
夫妻財產
家庭暴力
親子關係
遺產繼承
拋棄繼承
遺囑與贈與
外勞法律
婚前契約
兩性交往與婚姻問題
定婚後一方發生車禍成為殘廢,他方可否解除婚約?
定婚後一方發生車禍成為殘廢者,他方依法得請求解除婚約。此所謂「殘廢」,係指身體五官及陰陽機能有一項失其作用者而言。但必須注意的是,必須定婚後成為殘廢,他方才能請求解除婚約;如定婚前已經殘廢而他方不知情者,則可以主張詐欺而主張撤銷婚約;如定婚前已經殘廢而為他方所明知者,則不得請求撤銷婚約或解除婚約。
發佈日期:0000-00-00
延伸閱讀:
違反婚約,可否請求他方損害賠償?
|
部落格
|
隱私權政策
|
著作權聲明
|
全台事務所資訊
本網站為聯晟法律事務所之提供相關訊息及聯絡,不得視為聯晟法律事務所已為要約或承諾。
COPYRIGHT© 2002 版權所有 聯晟法律事務所│ 網頁設計
iLin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