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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訪問買賣】?

所謂訪問買賣,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九款的規定是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而發生之買賣行為。其意義說明如下:

〈一〉訪問買賣為新型傳銷術,由於訪問買賣的交易通常是在消費者無法詳細判斷或思考的情形下,而使消費者購買不合意或不需要的商品,為衡平消費者在購買前無法獲得足夠的資料或時間加以選擇,消費者保護法特別規定為特種買賣的一種型態,予以特別的保障。

〈二〉訪問買賣所謂未經邀約是指未經消費者的邀約:企業經營者從事買賣行為,如果未經消費者的邀約,消費者通常是處在毫無預期又未經深思的情況下,貿然與企業經營者締結買賣契約,為維護其權益,乃賦與消費者後悔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