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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撤回告訴?**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一項)。
亦即告訴人於檢察官偵察中或地方法院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撤回之方式,則無論書面或言詞皆可。至於
非告訴乃論之罪,提出告訴後,則不得撤回。
發佈日期:0000-00-00
延伸閱讀:
撤回告訴或拋棄告訴權能否再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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